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創造我們靈魂生命的上帝

最 近 我 在 靈 修 時 間 的 時 候 在 研 讀 和 默 想 以 弗 所 書 。 當 我 這 次 看 了 二 1-10的 時 候 我 發 現 保 羅 在 這 段 一 點 是 非 常 清 楚 的 : 人 靈 魂 的 生 命 , 或 換 句 話 說 人 與 上 帝 合 宜 的 關 係 , 完 完 全 全 是 上 帝 的 工 作 。 在 這 段 保 羅 用 了 死 和 生 命 的 說 法 和 類 似 創 造 的 說 法 來 形 容 我 們 人 靈 魂 的 情 況 。 他 這 樣 形 容 基 督 徒 如 何 有 他 們 屬 靈 的 生 命 就 很 像 約 翰 在 約 翰 福 音 三 3-6 所 形 容 的 一 樣 : 我 們 必 須 重 生 --- 必 須 從 水 和 聖 靈 生 的 才 能 進 上 帝 的 國 。 以 下 是 以 弗 所 書 二 1-10 ( 和 合 本 ) :

2:1 你 們 死 在 過 犯 罪 惡 之 中 , 他 叫 你 們 活 過 來 。
2 那 時 , 你 們 在 其 中 行 事 為 人 , 隨 從 今 世 的 風 俗 , 順 服 空 中 掌 權 者 的 首 領 , 就 是 現 今 在 悖 逆 之 子 心 中 運 行 的 邪 靈 。
3 我 們 從 前 也 都 在 他 們 中 間 , 放 縱 肉 體 的 私 慾 , 隨 著 肉 體 和 心 中 所 喜 好 的 去 行 , 本 為 可 怒 之 子 , 和 別 人 一 樣 。
4 然 而 , 上 帝 既 有 豐 富 的 憐 憫 , 因 他 愛 我 們 的 大 愛 ,
5 當 我 們 死 在 過 犯 中 的 時 候 , 便 叫 我 們 與 基 督 一 同 活 過 來 。 你 們 得 救 是 本 乎 恩 。
6 他 又 叫 我 們 與 基 督 耶 穌 一 同 復 活 , 一 同 坐 在 天 上 ,
7 要 將 他 極 豐 富 的 恩 典 , 就 是 他 在 基 督 耶 穌 裏 向 我 們 所 施 的 恩 慈 , 顯 明 給 後 來 的 世 代 看 。
8 你 們 得 救 是 本 乎 恩 , 也 因 著 信 ; 這 並 不 是 出 於 自 己 , 乃 是 上 帝 所 賜 的 ;
9 也 不 是 出 於 行 為 , 免 得 有 人 自 誇 。
10 我 們 原 是 他 的 工 作 , 在 基 督 耶 穌 裏 造 成 的 , 為 要 叫 我 們 行 善 , 就 是 上 帝 所 預 備 叫 我 們 行 的 。

保 羅 在 第 一 節 ( 和 第 五 節 ) 首 先 提 醒 我 們 我 們 靈 魂 本 來 是 死 的 。 我 們 按 本 性 沒 有 靈 魂 的 生 命 。 唯 一 得 到 靈 魂 生 命 的 “方 法” 是 上 帝 創 造 這 生 命 , 或 換 句 話 說 使 我 們 復 活 ( 第 一 、 五 、 六 、 十 節 ) 。 上 帝 是 在 基 督 裏 和 藉 著 基 督 而 作 這 復 活 / 創 造 的 神 蹟 ( 第 五 至 七 、 十 節 ) 。 我 們 如 果 得 到 靈 魂 的 生 命 、 與 上 帝 和 好 、 得 救 都 是 上 帝 創 造 的 工 作 , 當 我 們 這 樣 被 創 造 、 被 重 生 的 時 候 我 們 當 然 從 頭 到 尾 都 是 完 全 被 動 的 。 所 以 , 當 我 們 看 我 們 很 熟 悉 的 八 至 九 節 的 時 候 至 少 兩 點 是 很 清 楚 的 。 第 一 : 我 們 得 救 當 然 是 完 全 本 乎 上 帝 的 恩 典 。 一 個 死 的 、 沒 有 生 命 的 靈 魂 當 然 連 一 點 都 是 不 配 領 受 到 生 命 的 。 ( 其 實 , 按 照 二 至 三 節 和 保 羅 在 其 它 地 方 所 寫 的 ( 譬 如 羅 五 10 )我 們 不 僅 是 死 的 , 我 們 甚 至 是 上 帝 的 敵 人 ! ) 第 二 : 當 保 羅 說 我 們 得 救 也 是 因 著 ( 或 藉 著 ) 信 的 時 候 , 這 信 當 然 不 能 算 是 我 們 的 決 定 、 或 “決 志” 。 一 個 死 的 靈 魂 沒 有 辦 法 作 任 何 的 決 定 --- 它 是 死 的 ! 保 羅 自 己 說 “你 們 得 救 …… 並 不 是 出 於 自 己 , 乃 是 上 帝 所 賜 的 ; 也 不 是 出 於 行 為 , 免 得 有 人 自 誇 。” 若 是 這 樣 的 話 , 連 信 心 也 不 能 算 是 我 們 的 行 為 或 決 定 。 信 心 反 而 是 等 於 一 個 人 與 基 督 的 連 接 ( 第 五 至 六 節 ) 。 這 與 基 督 的 連 接 是 上 帝 自 己 創 造 的 一 個 連 接 , 透 過 洗 禮 ( 約 三 5、 16 、 加 三 27) 和 祂 的 道 ( 羅 十 17) 。 上 帝 的 話 或 道 是 帶 著 能 力 的 。 就 像 祂 藉 著 祂 的 話 創 造 宇 宙 ( 創 一 ) , 祂 藉 著 祂 的 話 , 無 論 是 所 聽 到 的 、 讀 到 的 、 或 與 水 ( 洗 禮 ) 或 與 餅 和 酒 ( 聖 餐 ) 連 接 的 來 創 造 並 堅 固 我 們 與 耶 穌 基 督 的 連 接 ( 就 是 信 心 ) 。

2008年10月18日 星期六

論文計畫通過!

感謝主! 前天協同神學院的系統神學老師讓我博士論文的prospectus (正式計畫)通過. 參加會議的七位老師給我很多很好的建議, 也稍微改了我論文的方向. 現在我的論文的計畫是這樣: 先形容很多華人基督徒的情況: 他們很懷疑, 甚至害怕, 他們是否能上天堂---因為他們認為他們是"不夠好"的基督徒. 我可能會用華人著作的靈修文學和其它的"證據" (譬如一個教會的一, 兩個月的證道文) 來顯示這個現象. 接下我會介紹唐崇榮牧師的神學, 並主張他的神學是這問題的一個例子, 在華人教會也稍微引起這問題. 最後我要介紹馬丁路德的"兩種義"的理解和形容這如何是與唐牧師的神學很不同, 並且它如何可以幫助華人信徒在他們懷疑或害怕的困難上. 大家有沒有任何意見? 請多多指教!

2008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上帝的應許和人的行為

馬丁路德常常強調人與上帝的關係和人與其他人的關係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關係. 人在上帝的面前是完全靠著上帝主動的應許和作為--上帝是主動的, 人是完全被動的. 人在別人的面前乃是靠他自己主動的作為. 以下是一個非常典型的路德引用文, 從他1520年的文章: 教會被擄於巴比倫:

"上帝除了用祂應許的話以外, 不會, 也從來未曾用別的來與人交接, 這是我已經說過的. 再着我們除信仰祂應許的話以外,也不能用別的來與上帝交接. 我們與人交接, 和對自己都是以行為為基礎, 但上帝既不渴望也不需要我們的行為." (路德選集,上冊,徐慶譽、湯清譯 (香港: 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86年,三版),頁270.)

在這裏路德提到人與上帝的關係是靠上帝的應許和人的信. 但是, 當路德提到這 "人的信" 的時候, 這 "信" 不是指人主動的用他所謂的 "自由意志" 來 "決志". 路德的意思 (根據聖經) 乃是指這 "信" 只是唯一的東西能夠領受一個應許, 並且連這信都是上帝自己主動藉著祂的道在人的心裏所創造的.